汇报单位 |
 |
|
参加人员 |
 |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请驻市府办纪检组、市考评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
|
参加单位 |
 |
市长、副市长,市政府顾问,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请驻市府办纪检组、市考评办、市政府新闻办、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政府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
|
相关资料 |
 |
|
|
|
我市是较早开展烟花爆竹管理立法的城市,于1994、2011年先后制定了《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杭州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近几年烟花爆竹管理中,在传统习俗和安全保障因素外,增加了环境保护的因素,使得在“禁—限—放”管理模式选择中,逐渐倾向于“禁”。实施较为严格的禁止燃放销售管理措施是制定本《条例》的基本思路。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