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老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抓好老干部政治和生活待遇的落实。 2、做好老干部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老干部党支部建设,充分发挥老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的作用;认真做好老干部来信来访工作,切实解决老干部的实际问题。 3、积极宣传党的老干部政策,宣传老干部工作中的先进典型,总结推广老干部工作的经验,协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做好老干部工作。 4、指导全市老干部好的中心(室)和老年大学工作,进一步发展老年教育事业;组织老干部开展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指导、检查各区、县(市)和市直属各单位做好离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检查、督促企业离休干部"两费"保障机制的完善和正常运转情况。 6、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服务工作;协助有关单位妥善处理享受地专级以上待遇离休干部的丧事、后事等事宜。 7、针对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抓好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和制定加强离休干部管理服务的有关规定。 8、贯彻落实离休干部易地安置政策,负责离休干部易地安置和办理户口进杭的审批工作,协助处理易地安置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落实中存在的问题。 9、承办上级交办的有关老干部工作的其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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