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涉台工作部署。 2、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贸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交流工作; 4、负责杭州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管理台湾记者在杭州的采访事宜,指导杭州与台湾的新闻交流工作。 5、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情况,以及对杭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提出对策建议;协调有关部门研究、草拟杭州涉台政策、法规、统筹协调杭州涉台法律事务。 6、负责到杭州台胞的接待管理,指导、协调、参与处理涉台重大事件和突发性事件。 7、指导、协调杭州定居台胞的管理工作,以及杭州与台湾民众交流中的有关民事工作;负责授权对台胞捐赠款物的审批和管理,监督、检查捐赠款物的使用。 8、指导杭州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群众团体的重大涉台活动。 9、管理、指导杭州市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杭州市台胞台属联谊会、杭州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促进会、杭州江南书画院‘两岸文化交流中心等有关涉台社团的工作。 10、完成中台办、省台办交给的对台工作任务;完成海协会交办的有关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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