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
二、单一来源编号:HZZFCG-DYLY-2018-00005
三、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主城区路灯杆综合利用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五、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采购内容备注 |
1 |
包括LED路灯使用量不得少于5.6万盏;高清视频监控探头不少于200处;通讯基站不少于100处;具有WIFI热点、环境检测、公益信息推送等信息化路灯杆不少于100处;路灯杆综合利用电动汽车充电桩不少于20座电源装置;采购主城区范围内所有路灯杆件形成物联网。 |
3 |
年 |
69350000.00 |
该项目依托杭州市主城区路灯杆公共资源,集成物联网、互联网、GIS、信息管理与多媒体等技术,实现路灯单灯精细化管理、智慧城市物联网基础铺设、路灯节能增亮等目标 |
|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
根据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以及该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之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有利于该项目实施。
八、拟定供应商:
1、拟定供应商名称:杭州市路灯管理所
2、拟定供应商地址:杭州市秋涛北路一弄一号
九、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序号 |
专业人员姓名 |
专业人员职称 |
专业人员工作单位 |
1 |
陈哲艮 |
研究员 |
浙江省能源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 |
2 |
杜熙豪 |
高工 |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 |
3 |
黄民翔 |
教授 |
浙江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
4 |
章肖明 |
教高 |
轻工业自动化研究所 |
5 |
王琦 |
教高 |
杭州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 |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2018年1月10日,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组织专家就“杭州市主城区路灯杆综合利用项目”采购方式进行论证。专家组听取了项目情况介绍,审阅了相关资料,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经讨论,形成论证意见如下:
1、该项目依托杭州市主城区路灯杆公共资源,集成了物联网、互联网、GIS、信息管理与多媒体等技术,实现路灯单灯精细化管理、智慧城市物联网基础铺设、路灯节能增亮等目标。
2、该项目内容包括路灯设施改造,杭州市路灯管理所自1958年以来,为杭州市主城区唯一的路灯设施运维单位。
3、该项目内容包括路灯杆充电桩应用,涉及路灯供电网络改造,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是我市唯一合法的用电管理单位,市路灯管理所作为杭州供电公司直属单位,得到了该项内容的独家授权。
4、该项目内容包括节能改造,节能改造结果需通过用电信息采集获取。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杭州供电公司是杭州电力用电信息采集及数据实时监测的唯一具备权威资质的单位,且仅有该公司具备实时获取用电计费数据的权限资格。市路灯管理所作为杭州供电公司直属单位,得到了该项内容的独家授权。
5、2016年11月22日,杭州市人民政府与国网浙江省电力公司已签订《关于全面加快杭州电网“十三五”发展和共同推进“世界名城”建设工作的战略合作协议》。
综上所述,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及《浙江省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2014]28号)第十一条之规定,专家组建议“杭州市主城区路灯杆综合利用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市路灯管理所进行采购。
相关附件:
主城区路灯杆综合利用专家意见2018.docx
十、公告发布范围: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杭州财税网、365bet娱乐在线门户网站、杭州政府采购网
十一、其它事项: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
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杭州市亮灯监管中心
地址: 体育场路231号
联系人: 刘友泉
电话: 86980522
传真:
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杭州市财政局
地址: 杭州市中河中路152号杭州市财税大楼
投诉受理人: 吕先生
电话:0571-87715261
传真: